[專案簡介]業主余某在房屋裝修時擅自拆除了承重墻,經群眾舉報,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了限期整改通知,要求其恢復原狀。余某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了承重墻,不料物業公司卻告知他承重墻的恢復不符合規定,余某很生氣,認為物業公司是在存心整人。
[分析解答]根據滬房地資(2000)256號文《關于恢復被損房屋承重結構若干問題的批復》的規定,損壞房屋承重結構 恢復原狀需符合以下條件:一是不得降低原構件的強度;二是不得低于原構件的用料標準;三是恢復原有構件的形狀;四是修復部位的構造措施要符合有關技術規 定。
本案中,余某應按上述規定恢復擅自拆除的承重墻,恢復方案和施工應由具有資質的房屋修繕設計施工單位實施并驗收,物業公司應對修復工程加強監督、巡視;承重墻修復后,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到實地核實。